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节目标及调节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并组织协调、指导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
(三)进行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制定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四)研究提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目标及措施,协调平衡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等重大问题;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扶持;提出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农机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以工代赈工作。
(五)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地方金融、保障等部门以及其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分析研究国际、国内、省和市经济形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进行全市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发行的总规模、结构和投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节全市物价的政策建议。
(六)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工业企业、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投资方式;安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市基本建设招投标的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有关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协调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参加全市总体规划和市国民经济战略研讨等有关活动;帮助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组织做好重点项目咨询、评估和论证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向国家、省有关部门争取资金。
(八)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安排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
(九)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争取重大项目及相关经费,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十)研究分析市内外、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全市重要商品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衔接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定市级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发展规划及项目安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的执行情况。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做好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制定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综合性经济政策和协调实施。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人员编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置12个内部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督查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的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节的对策建议;制定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经济考核指标;提出全市重要生产资料平衡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国家订货计划的实施;负责申报利用国内资金购买国外设备的免税工作;协调全市物资储备方面的重要问题;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农村经济发展科(市以工代赈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农机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农村小城镇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编制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管理农业产业化项目;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安排重大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扶贫开发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资金的统一使用与管理;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工业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各行业发展趋势,生产力布局和市场需求状况,提出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冶金、机械、化工、建材、轻纺等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审批、申报工业项目;综合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趋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
(五)第三产业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衔接第三产业各主要行业发展方向;编制第三产业引导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重大项目;监测、预测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参与研究提出第三产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第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社会科技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的战略,衔接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和社会发展建设项目,审核有关社会发展利用外资项目和方案,协助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全市高技术产业,编制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组织申报国家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示范工程项目;衔接平衡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安排信息产业基本建设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参与审核利用外资建设的高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组织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
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负责审批或申报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市建设、建筑业及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的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开发计划;安排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
(八)基础产业发展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研究提出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衔接能源、交通等行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大交通”的理念,指导协调陆、空等交通管理工作;监测和分析全市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能源、交通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下达政府性能源、交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财经贸易科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对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研究提出保险资金合理运用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性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发行的总规模、结构和投向;参与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物价宏观调节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总规模和投向;研究提出
并上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规划和备选项目方案;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预警工作,防范外债风险;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跟踪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的发展状况,研究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调节政策;负责全市再生资源发展规划、政策制定及重大项目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除工业品外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拟定配套政策与调控意见。
(十)老工业基地振兴办公室(辽西北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老工业基地项目的培育工作,向省和国家争取老工业基地改造项目;贯彻、落实省关于辽西北的各项政策;组织、衔接省支持的项目建设;研究提出用活、用好省支持辽西北政策的具体措施;协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辽西北工作;完成省辽西北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十一)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指导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
(十二)调研室
负责全市经济工作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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