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和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定全市相应的政策和规划,振兴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二)执行国家、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监督与管理。
(三)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四)研究拟定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化装备政策;协调全市重点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
(五)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和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
(六)推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深化、吸收、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统筹规划全市信息网建设,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
(七)负责信息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出电子政务的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负责重大技术攻关,电子政务建设的工程监理;负责信息化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负责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维护与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八)负责信息资源开发、企业数据库建设、基于Internet的增值服务,做好“经信网”、“招商网”等其它相关网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和经济预测工作;负责政府上网工程的技术支持、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负责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主机房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任体系的建设协调工作,“CA”认证辽宁中心朝阳“RA”中心的建设协调工作;负责网络媒体开发工作。
(十)承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人员编制,市信息产业局设置9个内部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研究拟定落实国家有关信息产业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保密、保卫、财务等工作。
(二)工程技术科
负责信息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出电子政务的总体设计及实施方案;负责重大技术攻关,电子政务建设的工程监理;负责信息化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负责电子政务内网运行、维护与相关技术支持工作;依法对通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国家和用户利益。
(三)信息化办公室(电子振兴办公室)
负责管理全市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国民经济信息化工作;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软件产业的发展,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制定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指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协调处理无线电电磁干扰事宜,负责对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无线电管理。
(五)电子信息产业管理科
研究国内外电子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组织拟定电子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监督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管理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和科技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和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组织本行业的国际间的经济技术交流。
(六)信息开发科
负责信息资源开发、企业数据库建设、基于Internet的增值服务,做好“经信网”、“招商网”等其它相关网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和经济预测工作。
(七)网络运行科
负责政府上网工程的技术支持、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府综合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负责政务外网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主机房的管理工作。
(八)科研培训科
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实施和成果申报工作;负责全市计算机培训和管理工作。
(九)电子商务科
负责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任体系的建设协调工作,“CA”认证辽宁中心朝阳“RA”中心的建设协调工作;负责网络媒体开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