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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电话:0421—2619176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措施,改革和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系统管理能力。
(三)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人口动态和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掌握工作情况、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四)指导并组织全市的节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开展节育技术服务;负责节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经验和节育新技术;负责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和病残儿的鉴定工作。
(五)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直接查处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违纪案件;负责全市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七)指导全市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的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业务。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和人员编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置5个内部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公文处理、文字综合、信息、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工作。
(二)计划统计科(发展规划科)
负责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负责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并指导和监督执行;利用统计手段监督和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收集、整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填报上级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负责再生育指标的审批及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同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经验并组织在全市推广。
(四)科学技术科
负责全市节育技术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节育措施的落实,推行孕前型管理;负责节育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具体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负责查处计划生育违纪案件的具体工作;负责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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