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全市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调控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与有关部门共同对全市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发展方向、速度、规模和各种比例关系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负责编制公路建设、运输生产、基建计划和汽车、拖拉机养路费的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同铁路、民航、邮电、通信等部门联系,协调解决重大运输问题;负责全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和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四)对全市交通系统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负责行业综合统计、材料、设备、能源的管理工作;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督。
(五)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市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客货运基础建设基金、运输管理费、路桥车辆通行费、道口安全费等交通规费的征稽、上缴、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车辆技术管理及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督,维护平等竞争秩序。
(七)负责公路的行业管理及其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和监督,实施路政管理,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负责交通工程勘测设计,工程的预决算、概算的审核、报批;指导交通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八)对运输市场实行宏观调控,掌握社会运量变化和运力结构,组织合理运输;审批公路客货运输路线,核发经营许可证;负责对出租车的管理;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
(九)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交通工程、机动车辆维修和汽车检测质量实施监督指导。
(十一)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系统公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破坏公路客货运输的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公路沿线、车站、停车场(点)及车上的治安秩序;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工作。
(十二)做好对运输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检查、监督经营行为。
(十三)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十四)指导全市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市交通系统的职工教育、岗位培训等项工作;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调配和劳资管理以及局管干部的考核、培养、任免工作;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设置7个内部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交通工作的综合调研,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文电处理、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建议与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督查;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会、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指导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工作目标管理;会同人事部门对局直属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负责双拥工作;承办局直属单位政工人员职称的评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公路、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系统公路养路费收支、行业运输生产、基本建设、客货场(站)建设、运力结构调整、贷款等方面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系统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四)人事科
负责对局直属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并承办干部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考核管理;审核办理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与聘任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职工教育工作。
(五)综合业务科(体改法规科)
协调全市公路工程计划的落实并负责监督检查;检查、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并参与重点工程项目的验收;推行公路现代化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负责优质工程的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公路运输企业的改革工作,并负责公路运输企业行业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科技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成果鉴定和省、市科技进步奖的审查、申报等具体工作,并负责技术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和能源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负责交通法规建设工作;指导市公路学会工作。
(六)审计科
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的审计工作;按规定对项目、资金、交通规费进行监督管理。
(七)交通管理办公室
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年度调控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与铁路、民航、邮电、通信部门的联系,归口协调有关问题;负责联运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负责全市铁道路口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铁路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与国家干线铁路的衔接与协调工作;负责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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