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朝阳市统计局
2006年3月28日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200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338.7万人,比上年增加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47.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1%;非农业人口为91.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6‰。
在岗职工收入增加。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达27.3亿元,比上年增长9.1%;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3307元,增长28%。
城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99元,比上年增长16.1%,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1%;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329元,比上年增长15.9%。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002元,比上年增长24.3%。按照省定贫困标准1200元推算,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为24万人,比上年减少18.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