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8年《中华人民 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的决定 全 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7月4日在阿拉木图签署的1998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
全 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7月4日在阿拉木图签署的1998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中哈国界的补充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