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全 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4月2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 吉斯共和国引渡条约》。
全 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8年4月27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 吉斯共和国引渡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