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介
朝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 1999 年 11 月 9 日正式成立,由原朝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组建,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为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分支机构。现有职工 17 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 17 人,事业单位中具有中级专业职称 1 人。朝阳局设有 1 个综合实验室,实力雄厚,检测项目齐全。实验室配有各类检测仪器 66 台(套),价值约 37 万元,可进行冶金、化矿、农副土特产品常规项目的检测。朝阳局实验室通过了国家总局注册。目前,朝阳局能开展检测项目 20 个。
朝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有办公室、综合科、检疫监管科、检验监管科 4 个行政及业务科室,下属一个事业单位为机关服务中心。朝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理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三、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四、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检验员认可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六、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八、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