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单位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对象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1 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 生产、建设单位 元/吨(元/m3) 0.1-1.5 辽水利保字[1993]262号 省财政、物价
2 水资源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 元/m3 0.08-0.15 辽价发[2000]113号  
3 取水许可证 取水单位 元/证 10 [1997]计价费2500号  
4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区域内企业、经济组织等 销售收入等 0.5%-1% 省政府第112号令  
5 占河费 占河单位或个人 元m2·月 0.5-2.0 辽政发[2000]4号  
6 清於费   元/m3 40 辽政发[2000]4号  
7 采砂、用砂管理费 采、用砂单位 元/m3 0.5-1.5 辽水电河[1991]63号 省财政物价
8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 建设单位 工程建筑安装量 0.25% 辽水利质监字[1998]162号